《爆漫》是一套很適合創作人看的漫畫,尤其是年輕又懶惰的,例如我......
我不是能稱得上「創作人」那麼把炮的人,我說「創作人」是指喜歡創作的人。包括致力寫評論的、包括埋頭寫科幻小說的,包括堅持寫blog的,對這些有興趣的。我這樣寫是寫給我的朋友。
《爆漫》對很多人而言,最吸引是爆橋、爆流程。編輯的主導權、控制權,甚至如何在改造漫畫前,先要改造作者;作者和助手的分工,還有雙作者的分工;JUMP的統計,短篇到長篇到連載到單行本到漫畫....全都叫人目不暇給。但這些都是平舖直敘地說出來,是資料性而非刺激性。如何把流程或橋妙融入劇情,《銀魂》做得更驚艷,有機會再講。
《爆漫》最吸引我的,是那個互相鼓勵競爭的烏托邦,以及主角二人的勇毅。
一、福田組是一堆一起做過助手的漫畫家,他們的目標不只是推出連載,還有是改變JUMP。那即是如你做音樂評論,然後你想改變副刊,甚至改變音樂一樣。於是他們除了比賽,還會定期拿大家的作品出來互插圍毆打 (有點像大學的上莊....哈哈, 但這個比較有建設性,而且是雙向)。寫東西寫得越久,越會明白氛圍的重要,同代人如何直接或間接鞭策,是很大的前進及修正動力。
二、高木與秋人,前者繪,後者作。是令一吸引人的地方,那當然不止是中學男生的魔力,呵。是二人青春的拼勁,畫的可以摹一百篇正統漫畫先開齋,作的可以炮幾箱偵探劇先落筆。閒閒地用半年來策劃一篇故事,然後天天走堂,甚至不讀大學專心作畫。可惜我青春已逝,公司也不容許我天天曠工,我讀著真後悔我當時只會發夢,頂多在自己的薄子裡撩文字,而沒有真的實踐什麼。
青春逼人的毅力,還有凡事與編輯商量的能耐,都是我在《爆漫》學到的。挫折,不算什麼,我沒有花一整個暑假、或五個無眠的夜晚去做一個作品出來,我哪有資格沮喪? 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向前。
1 comment:
想問一個題外話, 就係, 點樣係度加個 "like" 的 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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