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然發覺,做電車夫婦真的很舒服。早上買了些零食和KIRIN檸茶,下午吃簡單的三文魚夾裸麥包 (好喜歡個裸字) ,就這樣吃飽看戲,或播住dvd打稿,中間還有下午茶。宅的漂亮是因為家真是個好窩,亂又好,熱又好,下雨時看著水點,覺得自己很乾爽; 酷炎時看著藍天,覺得冷氣隆隆很好聽。時間又像好用一點。
由細到大,我很喜歡larn街。不是會玩到夜深那一類 (因為我愛睡眠),而是逢放假都覺得要出街。媽媽甚至戲言,應該是在街生我的。我好細個的時候,有時在回家的路上睡著了,媽媽抱著我,但在樓下大堂嗅到那熟悉的氣咪,便會猛然一醒,睜大眼發現真是家門口,就是嚎哭,然後拉著媽媽不肯回家,死都要再出街。我係我阿媽,一定會憎屎我。
反而結婚後,真正是想多一點待在家。朋友都笑說我常常怕老公生氣,所以要早出早歸。其實除了想多點陪他,是因為這個家真的要經營。從前一放低個袋就可以沖涼訓覺,現在盡量都不想亂放,因為對比之下會顯得老公很整齊。然後碗要洗 (早餐的)、塵要吸 (我地都係甩頭髮族...)、衫要掛、花要淋,還要清理一下雜紙報紙和信件,我以前是懶蟲,只管理我的小房間,現在一整間屋都是我的房間.......
也加上睇戲不用出街,連BT都費事,得閒上STREAMING網或大陸掃碟就可以。還有結婚的好處也體現了,就是不用相約見面,阿嬸日日都可以對住阿叔 (no offence to 叔嬸們),所以其實真的可以宅all day。
今天看雨時也在想,可能,從前頻頻出街也是因為想遇上你哩。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