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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 years ago

6.27.2010

愛就宅一起

很久沒有試過週末連續兩天也待在家。因為下雨,也因為老公要趕稿及睡午覺預備看世盃,所以星六日也變了宅男宅女。

突然發覺,做電車夫婦真的很舒服。早上買了些零食和KIRIN檸茶,下午吃簡單的三文魚夾裸麥包 (好喜歡個裸字) ,就這樣吃飽看戲,或播住dvd打稿,中間還有下午茶。宅的漂亮是因為家真是個好窩,亂又好,熱又好,下雨時看著水點,覺得自己很乾爽; 酷炎時看著藍天,覺得冷氣隆隆很好聽。時間又像好用一點。

由細到大,我很喜歡larn街。不是會玩到夜深那一類 (因為我愛睡眠),而是逢放假都覺得要出街。媽媽甚至戲言,應該是在街生我的。我好細個的時候,有時在回家的路上睡著了,媽媽抱著我,但在樓下大堂嗅到那熟悉的氣咪,便會猛然一醒,睜大眼發現真是家門口,就是嚎哭,然後拉著媽媽不肯回家,死都要再出街。我係我阿媽,一定會憎屎我。

反而結婚後,真正是想多一點待在家。朋友都笑說我常常怕老公生氣,所以要早出早歸。其實除了想多點陪他,是因為這個家真的要經營。從前一放低個袋就可以沖涼訓覺,現在盡量都不想亂放,因為對比之下會顯得老公很整齊。然後碗要洗 (早餐的)、塵要吸 (我地都係甩頭髮族...)、衫要掛、花要淋,還要清理一下雜紙報紙和信件,我以前是懶蟲,只管理我的小房間,現在一整間屋都是我的房間.......

也加上睇戲不用出街,連BT都費事,得閒上STREAMING網或大陸掃碟就可以。還有結婚的好處也體現了,就是不用相約見面,阿嬸日日都可以對住阿叔 (no offence to 叔嬸們),所以其實真的可以宅all day。

今天看雨時也在想,可能,從前頻頻出街也是因為想遇上你哩。嘿。

6.08.2010

記憶裡只有規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「有競爭先會有進步
成績好自然有工做
死背書總比發夢好
有人讚代表你係寶」

回想,班總有一兩個學生很早已不聽老師之言,像是已經洞悉了什麼。有些特別反叛,有些特別沉默,他們早已發現,人生沒有金科玉律。至於那些像我一樣,只懂傻笑信從的,不知道之後又怎樣?

回憶的種種沒有兌現。我有對人好/我有努力勤懇/我有大膽嘗試/我有負責任投票,但結果我沒有得到什麼,我的和外面的世界同樣糟。連讀書時的希望,也變得不相符。誰要回憶? 切記,不靠回憶的人,最堅強。那一兩個同學好像這樣說過。


(原刊於《與記憶不符》,其他投稿失敗了的作品在此:http://picasaweb.google.com/lam.lun.see/MemoryXInAccordance#)